
根据《tyc122ccvip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综合评审办法(修订)》(校研字〔2023〕12号)(适用于2024级、2025级研究生)、《tyc122ccvip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综合评审办法(修订)》(校研字〔2021〕16号)(适用于2023级研究生)文件要求和《tyc122ccvip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分细则》,经员工申请和公司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审,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示。详见附件。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及时向公司反映。
公示时间:9月17日—9月23日
联系人:胡承功;联系电话:0553-2871025
纪委邮箱:huahuanxyjiwei@ahpu.edu.cn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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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5年9月17日